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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黔东南州上半年事业单位联考资格复审|面试公告|录用公示汇总

2025-05-10 09:56:16 凯里华图考试网 //kaili.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黔东南职位表汇总下载》》》2025黔东南上半年事业单位联考招1356人职位表下载

地区 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时间 复审地点
岑巩县      
从江县      
丹寨县      
黄平县 复审原文 复审:5月12日
递补:5月13日
黄平县人民政府
剑河县 复审原文 复审:5月13日-14日
递补:5月15日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锦屏县 复审原文 复审:5月14日-15日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凯里市      
雷山县      
黎平县 复审原文 复审:5月13日-14日 黎平县人社局
麻江县      
榕江县 复审原文 复审:5月15-5月16日 榕江县人社局
三穗县 复审原文 复审:5月15日 三穗县人社局
施秉县 复审原文 复审:5月14日-15日
递补:5月16日
见公告
台江县      
天柱县 复审原文 复审:5月15日
递补:5月16日
天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镇远县      
黔东南州直 复审原文 复审:5月13日-14日  
合计:1356人  
地区 面怨� 面试时间
岑巩县    
从江县    
丹寨县    
黄平县    
剑河县    
锦屏县    
凯里市    
雷山县    
黎平县    
麻江县    
榕江县    
三穗县    
施秉县    
台江县    
天柱县    
镇远县    
黔东南州直    
合计:1356人
地区 综合成绩 体检公告 体检时间
岑巩县      
从江县      
丹寨县      
黄平县      
剑河县      
锦屏县      
凯里市      
雷山县      
黎平县      
麻江县      
榕江县      
三穗县      
施秉县      
台江县      
天柱县      
镇远县      
黔东南州直      
合计:1356人
地区 录用公示
岑巩县  
从江县  
丹寨县  
黄平县  
剑河县  
锦屏县  
凯里市  
雷山县  
黎平县  
麻江县  
榕江县  
三穗县  
施秉县  
台江县  
天柱县  
镇远县  
黔东南州直  
合计:1356人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测试)前应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面试(专业测试)前由相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考生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或面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或笔试)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或笔试)。如遇笔试(或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或笔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符合专业比对条件的报考者,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下列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所在服务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和截至2025年2月16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等);②现仍在岗的须提供所在服务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5年2月21日>前);③服务期已满(截至2025年2月16日须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的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至2025年2月16日前完成项目服务期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还须提供当地县(市)教育局及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5年2月21日>前)。

  (3)现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至2025年2月16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4)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军队团级及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退伍证(或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定向招聘黔东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5年黔东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①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政府安排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5年2月21日>前);②2025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定向招聘乡村医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8)定向招聘在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截至2025年2月16日及以前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并同时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工作表现优秀等相关证明材料。

  (9)定向招聘在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城乡社区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2月16日),工作表现优秀且现仍在岗的相关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需满12个月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定向招聘在指定乡镇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2月16日)且现仍在岗的乡镇服务人员,还须提供与服务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须满12个月及以上,其中:由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开展的“四项目人员”、“就业见习生”等可按管理权限提供派遣文件及服务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11)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报考者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还需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党委>公章,参考模板见附件6)。

  (12)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还须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13)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因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毕业生需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相关证明材料。

  5.“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打印的《贵州省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2份;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5年2月21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5);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5年2月21日>前);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须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同时须书面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告。

  考生应密切关注资格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下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或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州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层级为“州级”)及各县(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层级为“县(市)直”“乡镇”)的面试(专业测试)工作,分别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或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 +面试(专业测试)环节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放弃体检及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若出台体检新规定,遵照新规定执行。

  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分别由州直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体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州直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需要当日或当场复检的,原则上在同一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工作于笔试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报考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的考生,经体检合格后,根据本《实施方案》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规定程序和条件,由相关县(市)按程序组织相关考生按报考岗位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出现名次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选择(选岗时间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情况的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在考察中,存在有考察办法或细则中确定为不得拟录用(聘用)人员的情形,或《实施方案》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或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的;或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或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的;或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考察不得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编辑:jiangji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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