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者奖劣者汰,请问如何将优者奖落实下去?
参考解析: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中央在用人导向上,相较于以往常提的“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模式,新增了“优者奖”,这不仅拓宽了我党用人导向的维度,给予能者精神、物质上的奖励,更是在制度设计上的一个创新,有助于持续激发优秀人才干实事干好事的动力,进一步优化中共中央用人导向。
为了更好的将“优者奖”落实下去,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进行完善:
第一,明确优者的评价指标标准。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准确定义“优者”,为党员干部树立一把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尺,并一量到底,把那些德能勤绩廉全面过硬,经得起推敲和检验的“优者”选出来、用起来。坚持优中选强,把干了什么事、干成多少事、干好哪些事作为重要评判标准,注重选拔任用在基层一线岗位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
第二,完善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实施个性化、差异化、特色化的考核,突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重点,建立健全分类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工作具体情况,设定针对性的的考核内容、指标、方法,确保在考核的过程中考准考实。通过此全面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坚持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组织干部通过“晒清单”、比业绩、亮特色等方式,开展公众监督评议,同时引入“第三方”考评,以确保考核的程序规范、过程透明,为干部树立“努力+实干+巧干=优秀”的正确价值导向,考出压力、考出动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第三,大力营造争当优者的浓厚氛围。“优者奖”的最终目的是形成百舸争流争当优秀的良好氛围,从而激发干部干事敢闯敢干的强大动力。各级组织部门不仅要有“优者奖”的硬举措,还要加大政策宣讲和典型宣传的力度,通过发展使用一批、表彰奖励一批、宣传报道一批等做法,为广大干部树立一面旗帜,形成“头雁效应”鼓励形成见贤思齐、崇尚优秀的良好氛围。同时要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让想干者能干,让实干者干成,解优秀人才干实事的后顾之忧,
只有将“优者奖”抓实抓细落实到位,才能形成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体系,努力“聚天下英才而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