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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加码:新修“慈善法”考点解析
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现行慈善法自2016年颁布施行以来,在保护慈善参与者权益、规范慈善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发挥慈善功能作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慈善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加强慈善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新修改的慈善法将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此次慈善法有哪些亮点?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慈善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促进措施,进一步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此次慈善法修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相关要求,多措并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1.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及其部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将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有关部门将慈善捐赠、志愿服务记录等信息纳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健全信用激励制度。
2.完善了有关优惠政策的规定。明确国家对慈善事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设立慈善信托开展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国家对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参与重大国家战略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
3.优化了慈善组织认定程序,降低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年限要求,进一步激发慈善组织活力。
4.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发展社区慈善事业,鼓励设立社区慈善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通过公益创投、孵化培育、人员培训、项目指导等方式,为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服务;鼓励在慈善领域应用现代信息技术。
5.鼓励开展慈善国际交流与合作。
规范慈善活动,进一步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
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的规范运行,是促进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此次慈善法修改,从积极引导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健康发展的角度,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慈善活动运行的有关规定。
1.首次明确提出了“募捐成本”,要求慈善组织报告“募捐成本”“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合作”情况。
2.完善合作公开募捐制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对合作方进行评估,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在募捐方案中载明合作方的相关信息,并对合作方的相关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合作募得的款物进行管理和会计核算,将全部收支纳入其账户;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开展公开募捐。
3.明确慈善捐赠、慈善信托受益人的确定原则。
4.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慈善组织的募捐成本以及慈善信托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等标准,特殊情况下慈善组织年度支出难以符合规定的,应当报告并公开说明情况。
5.要求募捐活动或者慈善项目结束三个月内全面、详细公开募捐、项目实施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三)强化领导监督,提升慈善治理现代化水平
此次慈善法修改,对强化党的领导和完善监督管理作出了相应规定。
1.明确慈善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慈善事业的规范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3.要求慈善组织接受境外慈善捐赠、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开展慈善活动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批准、备案程序。
4.规定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展示、捐赠支付等服务。
5.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慈善信托受托人信用记录制度;对涉嫌违法的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约谈。
6.加大对违法行为惩罚力度,强化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法律责任。此次慈善法修改在“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基础上增加规定,即“情节严重的,禁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年至五年内担任慈善组织的管理人员”。
(四)增设应急慈善专章,系统规范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慈善活动
1.规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救助时,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专门机构、人员,提供需求信息,及时有序引导慈善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募捐和救助活动。
2.鼓励慈善组织、慈善行业组织建立应急机制,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等在政府协调引导下依法开展或者参与慈善活动。
3.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及时分配或者使用募得款物,并对募得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4.无法在应急公开募捐活动开始前办理募捐方案备案的,允许在募捐活动开始后十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5.要求基层政府、基层组织为应急慈善款物分配送达等提供便利、帮助。
规范个人求助,推动解决慈善领域新情况新问题。
对个人因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求助的行为作出规定,要求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
明确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对通过其发布的求助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并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3.授权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网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对求助信息发布和查验、平台服务、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促进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健康规范发展。
二、《慈善法》修改的亮点
(一)一以贯之与与时俱进相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一以贯之。与此同时,近年来慈善事业发展实践积累了很多新的经验教训。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慈善法修改程序,回应社会关切,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原则不动摇;又根据实践发展,对相关法律制度作出修改完善。
(二)促进发展与加强规范相结合
慈善事业需要在阳光下进行。此次慈善法修改,既完善了促进措施的相关规定,激发各方参与活动的热情,也明确了对慈善活动的监管要求,划出底线、亮出红线,确保慈善事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三)填补弱项与鼓励探索相协调
此次慈善法修改,在全面梳理法律实施中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既注重“补白”,也适当“留白”。对反映强烈且具有基本共识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明确基本制度,例如个人求助问题。对缺乏实践经验、还需要继续探索的问题,未作明确规定,例如尚未实际开展的遗嘱慈善信托。未作规定,不是回避,而是为实践探索留有余地,也为今后制定修改有关法律法规预留空间。
【小试牛刀】
(多选题)2024年9月5日是第九个“中华慈善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也于当日起开始施行。此次修改,重点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规范引导慈善活动,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推动慈善高质量发展。根据新修正的《慈善法》,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
B.依法登记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C.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进行,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进行
D.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开展公开募捐,无法在募捐活动前办理募捐方案备案的,应当在活动开始后五日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答案】A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其他法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2024年版《慈善法》第六条第二款,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对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慈善组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指导、监督。A项正确。
B项:根据2024年版《慈善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一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选项中应是“一年”,而不是“两年”。B项错误。
C项:根据2024年版《慈善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进行,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进行。C项正确。
D项:根据2024年版《慈善法》第七十三条,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开展公开募捐,无法在募捐活动前办理募捐方案备案的,应当在活动开始后十日内补办备案手续。选项中应是“十日”,而不是“五日”。D项错误。
本题是选是题,因此,选择AC选项。
(编辑:jiangjie01)